貳
依學政衙所立之章程。則在國學堂卒業之學生。得進入河內高等學堂。高等學堂
卒業之後。得服務於保護政府。爲官吏或各職員。得每月受政府之俸給。在百元至
二百元以上。俸之所入旣厚。美酒也。盛餐也。豔服也。華車也。巍樓也。隨意所適。眉飛
色舞。昂然爲一優等之奴隸。學堂所得之結果。如是而止。果如是也。則政府設立學
堂之目的。乃在爲我越人陶造一種人才。使增多無數美酒之瓶。盛餐之囊。豔服之
架。華車巍樓之傀儡。以爲商家增多無數雇主。而徒耗費政府一年所入之額款。噫
政府設立學堂之目的。豈如是其淺陋耶。予知其决不然。予以爲。凡世界一文明國
之政府。未有不貴重國民。且亦無一文明國之政府。而不願其國民與之合作者。大
法國者。世界最有名之文明國也。以一世界最有名之文明國。而保護我越南。則以
文明國人之眼光視之。必不能謂被保護國之國民。爲非保護政府所貴重。亦必不
願被保護國之國民。爲不與政府合作之國民。旣貴重我國民。而又甚願我國民與
政府合作。則其必思爲我越陶造一種極有。用之人材。而使其克盡國民之義務。質
而言之。政府設立學堂之目的。惟在於造成其能與政府合作之國民而已。然則吾